张家界S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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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S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张家界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张家界S为了促进全域旅游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规定,张家界S全域旅游是指在本S行政区域内,充分利用自然与人文景观以及文化、科技、生态等旅游资源,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旅游发展模式。

同时,张家界S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还强调了 *** 在全域旅游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要求S、区X人民 *** 应当加强对全域旅游发展的组织和领导,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制定促进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全域旅游发展的重大问题。

此外,该条例还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措施,包括推进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相结合,坚持 *** 引导、S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行业自律、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的原则,实现本S全域旅游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等。

张家界S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出台为张家界S全域旅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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