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安全保密管理十条规定

趣味生活 2小时前 阅读:2 评论:0

公安机关安全保密管理十条规定

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准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

二、不准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介质;

三、不准将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

四、不准用手机处理涉密信息;

五、不准通过互联网邮箱传输涉密信息;

六、不准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处理涉密信息;

七、不准擅自复印、扫描、存储涉密信息;

八、不准到非机关复印场所**涉密文件资料;

九、不准将报废的涉密电子设备出售、赠送;

十、不准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涉密会场。

标签:七个警察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看看头条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看看头条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