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了一份CFR合同。A公司出售1000吨大米给B公司。A公司在装运港装运散装3000吨大米?泰国A公司与B公司CFR合同,散装大米数量疑问?
泰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CFR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销售1000吨大米,但在实际操作中,A公司在装运港装载了散装3000吨大米,这一交易涉及跨国合同和实际操作的差异,可能会引起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争议和进一步沟通协商,泰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大米销售合同,但装运时出现实际操作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涉及跨国交易中的差异处理。
泰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CFR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千吨大米,在装运港,A公司装载了三千吨散装大米,根据CFR合同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货物装船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这意味着买方需要自行投保相应的保险,否则,一旦出现货物损失,买方将自行承担损失,对于这三千吨大米中的一千吨大米,卖方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无需承担交货责任,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卖方无需承担责任,考虑到双方合作的诚意和公平原则,建议双方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如果买方未购买相应的保险导致损失发生,虽然卖方在法律上没有责任,但在商业道德和长期合作方面,卖方应尽力协助买方解决问题并减少损失,这样的合作态度将有助于维护双方的信任和合作关系。 仅供参考,如需更专业的分析或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经验丰富的国际贸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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