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卡通形象元素抽象的版权问题
基于卡通形象元素抽象的版权问题
“基于一个卡通形象元素。”
抽象的事物由心见,你以其他人心里创造的形象为模型,塑造出自己的与之同源的卡通形象,并将这个卡通形象推广给其他人。而“其他人”获得这个卡通形象,同样是由心见,因此,凡是了解过那个原始卡通形象的通达的人,一定可以联想起原来的卡通形象。
至于联想不到的那群人,要么是没有了解过原始的卡通形象,要么是心里有疑而不自知,被琐事蒙蔽了心灵,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在哪里、去往何处”。但是,只要某天他们被别人告知了那个原始卡通形象,或者自我精进变得通达了,你是否借用其他人的卡通形象便在心中一目了然。
至于版权问题,你是通过其他人的卡通形象建立自己卡通形象,从而给人们带来益处的,不属于原创,但有自己的理解终归是好的。你需要把自己理解的部分单独分离出来,承认自己是借用的同时看看自己的理解究竟能占原始想象的多大比重,这个我相信借用原始卡通形象的人是一定十分清楚的。而后根据比重去协商,或者改进,直到连原模型的创造者也认为与原模型没有关联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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